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黔东南州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任务(对应整改方案第19项)中“三是局部自然生态变化点位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林业局提出。
联系电话:******;
地址: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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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黔东南州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工作不到位-局部自然生态变化点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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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2025年1月2日
附件1
黔东南州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工作不到位-局部自然生态变化点位问题整改? 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州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第19项整改任务:三是局部自然生态变化点位问题未完成整改。 |
整改目标 |
完成局部自然生态变化点位问题整改。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前。 |
整改措施 |
1.督促指导从江县加强局部自然生态变化点位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2.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违法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完善林业相关手续。 |
整改完成情况 |
1.从江县已按要求按时完成局部自然生态变化点位问题整改; 2.******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破坏林地行为深入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已督促企业缴纳了相关林业费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办理了使用林地手续。 |
主要材料清单 |
局部自然生态变化点位问题整改到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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