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有限公司的 E******240007FC001001锦屏县2024年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于 2025年01月15日13时20分******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评审得分: 91.9分 |
投标报价: 设计: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价经(1999)403号文件》及《贵州省物价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下浮50% ;施工报价(含采购):按照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下浮0.5% 。 |
投标工期: 365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
质量: 设计: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项目负责人: 黄文清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 52 2015 ******8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评审得分: 88.33分 |
投标报价: 设计: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价经(1999)403号文件》及《贵州省物价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下浮50% ;施工报价(含采购):按照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下浮0.5% 。 |
投标工期: 365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
质量: 设计: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项目负责人: 龙章俊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 52 2013 ******0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评审得分: 81.71分 |
投标报价: 设计: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价经(1999)403号文件》及《贵州省物价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下浮50% ;施工报价(含采购):按照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下浮0.5% 。 |
投标工期: 365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
质量: 设计: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项目负责人: 李玄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 52 2014 ******4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01月17日至 2025年01月20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改革局、 锦屏县、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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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