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雷山县乡镇企业局安置房房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就本次拍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9日
******有限责任公司大会议室(雷山县羊排安置小区2栋8号)。
三、拍卖标的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楼层 |
建筑面积(m2) |
单价(元/㎡) |
拍卖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黔(2023)雷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乡镇企业局安置房1单元2层1-2-1号 |
2/7 |
108.43 |
3530 |
38.28 |
|
2 |
黔(2023)雷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乡镇企业局安置房1单元2层1-4-1号 |
4/7 |
108.43 |
3595 |
38.89 |
|
3 |
黔(2023)雷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乡镇企业局安置房1单元2层1-5-1号 |
5/7 |
108.43 |
3530 |
38.28 |
|
4 |
黔(2023)雷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乡镇企业局安置房2单元6层2-6-2号 |
6/7 |
117.82 |
3471 |
40.90 |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楼层 |
建筑面积(m2) |
单价(元/㎡) |
拍卖底价(万元) |
备注 |
5 |
黔(2023)雷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乡镇企业局安置房5单元5层5-5-1号 |
5/7 |
122.63 |
3530 |
43.29 |
|
6 |
黔(2023)雷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乡镇企业局安置房5单元6层5-6-1号 |
5/7 |
117.04 |
3530 |
41.32 |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一)标的展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17:30止。
(二)标的展示地点:雷山县原乡镇企业局安置房(水厂对面)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17:30止。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部(雷山县羊排安置小区2栋8号)。
六、支付方式
(一)保证金支付
******************银行账户:************19),保证金汇款账户必须与竞租人信息一致。公开竞拍会结束后,竞买成交的受让人,其竞买保证金转为购买房款或购房首付款,若保证金不满足购房首付款的(首付款不低于竞买成交价的15%,具体比例和金额以相关政策和放款金融机构确定为准),竞得人需补齐购房首付款,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其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节假日延后)内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二)购房款支付
竞得人可采取2种方式付款:
******集团公司协助买受人办理竞买的物产权转移登记。若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全款支付的均视为违约,拍卖单位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拍(即竞得)资格,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2.公积金、商业贷款支付:
******银行规定的申请按揭前述金额贷款所需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资料,并保证自己符合贷款条件。
************集团公司将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拍(即竞得)资格,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3)竞得人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将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集团公司将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拍(即竞得)资格,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七、竞拍条件及竞买人注意事项
(一)竞标人必须凭法人或自然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实名报名,同时带好相关原件以便在报名时核对,如竞拍人不能前来参加竞租,须提交竞拍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竞拍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参与报名竞拍,竞拍人对委托他人代为竞拍结果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二)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要求竞买人务必到现场勘验,如未到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认可,责任自负。
(三)竞拍人在以最高价竞得标的后无故不履行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将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竞买成功
******集团公司签订房产转让协议。
(二)竞得人履行协议约定,并缴清购买标的物余款。
******集团公司协助竞得人完成办理相关的交付转移手续和产权转移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咨询电话:0855-******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