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天柱县民政局拟将3个社会服务类项目,决定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前来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项目,预算10万元;2.天柱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总站项目,预算8万元;
******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项目,预算10万元。
******街道和天柱县注溪乡。
(三)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购单位
天柱县民政局
三、采购数量
******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
四、采购内容
(一)天柱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总站采购内容:
******街道)社工站开展督导、培训、能力支持和建设、项目监测、工作机制创建、服务品牌打造等服务,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形成“功能齐全、运行规范、服务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四级网络”,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成为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重要平台和“民政为民”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
******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项目:
******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贵州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操作指南》相关要求,推动天柱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重点关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社会治理等服务领域及相应对象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
五、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六、付款方式
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合同签订之后,天柱县民政局将按资金到位情况和相关程序拨付70%的资金;项目末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30%的资金。
七、服务时间
自服务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八、资格要求
1.天柱县范围内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为主,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也可以申报;
******银行账号独立;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具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的资质,有专业的团队队伍。
九、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截止报名
十、报名地点
天柱县民政局社工总站
十一、询价时间
另行通知
十二、报价时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法人及组织的登记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文件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项目申报书;
6.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配套资金使用承诺书;
7.执行团队持证社工相关证明资料;
8.项目需要的其他资料。
逾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项目实施资格,提交虚假资料取消项目竞选资格。
本公告解释权归天柱县民政局。
联系人:吴素梅
联系电话:0855—******
天柱县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项目,预算10万元;2.天柱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总站项目,预算8万元;
******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项目,预算10万元。
******街道和天柱县注溪乡。
(三)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购单位
天柱县民政局
三、采购数量
******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
四、采购内容
(一)天柱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总站采购内容:
******街道)社工站开展督导、培训、能力支持和建设、项目监测、工作机制创建、服务品牌打造等服务,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形成“功能齐全、运行规范、服务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四级网络”,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成为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重要平台和“民政为民”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
******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项目:
******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贵州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操作指南》相关要求,推动天柱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重点关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社会治理等服务领域及相应对象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
五、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六、付款方式
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合同签订之后,天柱县民政局将按资金到位情况和相关程序拨付70%的资金;项目末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30%的资金。
七、服务时间
自服务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八、资格要求
1.天柱县范围内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为主,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也可以申报;
******银行账号独立;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具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的资质,有专业的团队队伍。
九、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截止报名
十、报名地点
天柱县民政局社工总站
十一、询价时间
另行通知
十二、报价时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法人及组织的登记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文件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项目申报书;
6.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配套资金使用承诺书;
7.执行团队持证社工相关证明资料;
8.项目需要的其他资料。
逾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项目实施资格,提交虚假资料取消项目竞选资格。
本公告解释权归天柱县民政局。
联系人:吴素梅
联系电话:0855—******
天柱县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