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天柱县大河边重晶石矿区山环矿段(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有限公司现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专家和相关单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中去,从而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2月1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8号):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对已经批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做出变更,且列入《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范围》的,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公众参与,将公众的反馈意见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进行分析和预测,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等,进而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由于该项目的建设和生产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和生产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建设中。
四、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自己的意见反馈到工程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五、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凤城镇中心市场B2栋6号
联系人:杨总 电话:******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邮箱:******